新華社北京7月25日電財政部、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四部門25日聯合下發通知,對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標準和資助比例進行調整。按照通知,包括第二學士學位和高職學生在內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可申請不超過8000元的助學貸款。據介紹,現行的國家助學貸款資助上限為每人每年6000元。調整後,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低於8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確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上限將達到12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低於12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確定。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標準調整後,有關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資助的標準也相應調整為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資助的其他事項,仍按原規定執行。通知說,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國家助學貸款全國平均資助比例應與當年國家助學金資助比例相當,各地區、各高校資助比例應與本地區、本高校當年國家助學金資助比例相當。全日制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比例則根據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等獎助政策覆蓋範圍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確定。通知同時強調,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在同一學年內不得重覆申請獲得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只能選擇申請辦理其中一種貸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此外,各高校要按照相關規定,承擔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的50%,並配合經辦銀行核准申請貸款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  (原標題:大學生國家助學貸款增至8000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zc90zcwwx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